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人人可为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
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今年4月15日是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造良好氛围
让我们来一起
学习国家安全知识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55世纪 共同担起这份神圣的责任
1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2 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颁布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3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大坚持”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五个统筹”
4 维护国家安全安全,我们该怎么做?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5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关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来 源:集团公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
| 责 编:王 琦
| 校 对:方 浩
| 审 核:项 丽/甘丰录